由于妊娠期阑尾位置变化,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的临产表现不典型,早期诊断比较困难,造成疾病发展快,并发症多。
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是什么?妊娠合并是孕妇妊娠期比较常见的外科合并症之一。发病率为0.05%—0.1%,主要是在怀孕前六个月比较多见。由于妊娠期阑尾位置变化,阑尾炎的临床表现不典型,加之炎症不易被包裹局限,常发展到阑尾穿孔和弥漫性腹膜炎阶段,导致孕产妇和围产儿病死率增高,因此专家建议孕期一旦发现和确诊患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,应及时治疗。
导致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的原因,是由于阑尾管腔的堵塞和细菌的侵入,或的急性发作而产生的。
妊娠中期后,宫体增大对阑尾管壁的压迫,使阑尾管腔易于堵塞,盲肠阑尾随宫体增大位置逐渐上移,也造成了阑尾的扭曲、粘连、缺血及管腔堵塞,使妊娠中期后阑尾炎的发病率相对增加。
孕期大多数的主要症状都表现为腹痛。
1、妊娠早期。症状和体征与非妊娠期基本相同,常有转移性右下腹痛,伴恶心、呕吐、发热,及右下腹压痛、反跳痛和腹肌紧张等。
2、妊娠中、晚期。临床表现常不典型。常无明显的转移性右下腹痛。阑尾尾部位于子宫背面时,疼痛可位于右侧腰部。约80%的孕妇其压痛点在右下腹,但压痛点位置常偏高。增大的子宫将壁腹膜向前顶起,故压痛、反跳痛和腹肌紧张常不明显。
另外部分人也有其他症状出现,如恶心,呕吐,腹泻等症状,有些患者可伴有发热,全身不适或乏力。
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一旦确诊,无论妊娠期限和病情程度如何,均应立即进行治疗,虽然早期手术亦有发生流产的危险,但若延误治疗,发炎的阑尾会很快发生穿孔、坏死,从而酿成很多严重的并发症,威胁母子生命安全。
1、妊娠早期合并。不论其临床表现轻重,均应手术治疗。此时对子宫干扰不大,不会影响孕妇继续妊娠,对胎儿也没有太大影响。若待妊娠中晚期复发时再行手术,既增加手术难度,对母子也有危险。
2、妊娠中期合并急性阑尾炎。可在医生指导下先进行药物治疗,若病情进展不能控制,应手术治疗。此时胚胎发育良好,手术对子宫干扰不大,不易流产,孕妇可继续妊娠。一般认为,妊娠4—6个月是手术切除阑尾较佳时机。
3、妊娠晚期合并急性阑尾炎。应手术治疗,即使因手术刺激引起早产,绝大多数婴儿也能存活,手术对孕妇影响亦不大。但若延误治疗,导致炎症扩散,那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是很大的,有引发胎儿流产、的风险。
通常因为妊娠合急性并阑尾炎,越到孕后期危险就越大,因此孕妇一旦发现有病症出现就要及时治疗。如果孕妇确诊为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,就应该要用大剂量广谱抗生素治疗,同时为了防止炎症扩散,还要及时进行手术治疗,手术过程中要吸氧和输液,防止孕妇缺氧及低血压。
如果孕妇已经接近预产期,手术中暴露阑尾困难,那应该先进行剖宫产术,然后再切除阑尾。先行腹膜外剖宫产术,随后再切开腹膜切除阑尾更好。如果患者阑尾穿孔、盆腔感染严重或子宫、胎盘已有感染现象时,应考虑剖宫产,同时行子宫次全切除术,并需放引流。